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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 - 服务政策
公务车售后服务政策
三包政策

三包原则

一、本公司生产的春风系列摩托车,因其原装零部件的材料、制造、包装、储运等而产生的质量缺陷时,从而影响外观、完整性和使用性能,本公司将按保修条例中标明的范围及期限给予免费保修。
二、保修主要通过调整、修复为主,更换新件为辅进行,保修换下的零部件全部归本公司所有。
三、三包维修后的车辆应达到本公司的相关技术要求。

 

 

三包期限

保修期限自购车之日起(以发票开具之日起)计算,时间或行驶里程其中一项超出下列规定的,即视为超过保修期。

 

 

公务两轮燃油车系列三包细则:

提示:左右滑动可查看更多数据

类别系列 250CC以下两轮系列(不含250CC) 250CC-450CC系列车型 450CC-1000CC系列车型(含450CC) 1000CC及以上排量系列车型
车辆保修期限 一年或15000KM 两年或30000KM 两年(不限里程) 三年(不限里程)
发动机主要部件 一年或15000KM 两年或30000KM 两年(不限里程) 三年(不限里程)
车架部件(车架、副车架) 两年或30000KM 两年(不限里程) 两年(不限里程) 三年(不限里程)
电喷重要部件 两年或30000KM 两年(不限里程) 两年(不限里程) 两年(不限里程)
整车部件 一年或15000KM 一年或30000KM 两年(不限里程) 两年(不限里程)

 

类别定义:

 

项目类别 具体内容 备注
车辆保修期限 指相应车型的车辆整体的保修期限,保修期限规则自购车之日起(以发票开具之日起)计算,时间或行驶里程其中一项超出下列规定的,即视为超过保修期。 受《不予“三包”范围的说明》细则的限制约束
发动机主要部件 发动机的主要部件:曲轴箱体部分、曲轴部分、磁电机组件、离合器组件、气缸盖部分、活塞总成、配气机构、变速机构、传动机构、平衡轴部分、起动电机部分、机油泵总成等。 发动机电器、传动件、密封件等除外
电喷重要部件 主电缆及电喷系统的重要的贵重的部件 ECU、节气门总成、进气压力/温度传感器、怠速步进电机(怠速控制阀)、喷油器
车架重要部件 主车架及副车架。 包含上下联板、方向柱、后平叉
整车部件 除车架重要部件外的,安装在车架上的其它车体件、塑料件、外观件,各电气、开关、灯具、仪表等之类的部件 不含拉索软轴类、橡胶类、灯泡、保险丝的易损易耗件、保养件、消耗件

 

公务两轮燃油车系列三包范围明细:

各部件保修明细(时间或公里数,任意超出其中一项均视为超出保修范围)

类别 零部件 保修期 保修说明
250CC以下两轮系列 250CC-450CC系列车型 450CC-1000CC系列车型(含450CC) 1000CC及以上排量系列车型
发动机 曲轴箱体部分:左曲轴箱体、右曲轴箱体、上曲轴箱体、下曲轴箱体 一年或15000KM 两年或30000KM 两年(不限里程) 三年(不限里程) 1.非外力导致的性能或功能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给予三包服务 (私自拆解,改装,或用作其他用途造成的损坏除外);
曲轴部分:曲轴、连杆、连杆瓦
磁电机组件:磁电机转子、磁电机定子 非外力导致的性能或功能等的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给予三包服务 (私自拆解,改装,或用作其他用途造成的损坏除外)
离合器组件:离合器大毂、离合器中心套(不含摩擦片)、离合器拉杆
气缸盖部分:气缸盖、凸轮轴压板、气缸体
活塞总成:活塞、活塞销
配气机构:气门挺柱(气门调整垫片)、气门弹簧、进气门、排气门、进气凸轮轴、排气凸轮轴、正时链条、张紧器
变速机构:变速毂、定位星轮、拨叉、拨叉轴、主副轴齿轮
传动机构:传动主轴、传动副轴、输出轴
平衡轴部分:平衡轴、平衡轴齿轮
起动电机部分:起动电机、启动大齿轮、单向器(超越离合器)
机油泵总成:机油泵转子组合、机油泵轴、机油泵齿轮
整车部件 主电缆及电喷主要元件:ECU、节气门总成、进气压力/温度传感器、怠速步进电机(怠速控制阀)、喷油器 两年或30000KM 两年(不限里程) 两年(不限里程) 两年(不限里程) 非外力导致的性能或功能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给予三包服务 (私自拆解,改装,或用作其他用途造成的损坏除外)
车架部分:主、副车架(包含上下联板、方向柱、后平叉) 在正常行驶,使用情况下发生以下问题予以三包服务:
1、关键部位裂纹、断裂
2、超过10平方厘米面积的烤漆起泡
3、车架不正,引起行驶跑偏
因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改变车架结构不予保修
前后减震 在正常行驶,使用情况下发生以下问题予以三包服务(1年内换新,一年后保修):
1、底筒叉管断裂;
2、油封漏油;
3、脱焊、阻尼器活塞连杆断裂。
注:使用不当造成明显伤痕导致漏油、被拆卸过且不能复原;减震软或硬的感观不良的除外
仪表、智能交互中枢 一年或15000KM 两年或30000KM 两年(不限里程) 两年(不限里程) 非外力导致的性能或功能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给予三包服务(私自拆解,改装,或用作其他用途造成的损坏除外)
轮辋、液压离合组合、制动器(制动片、制动开关除外)、ABS系统、轮速传感器、前后脚踏支架、保险杠(车辆自带)、离合器手柄组合、变档踏杆、刹车踏板、前制动手柄、方向把、方向轴承、MCU(BCM)、6D传感器、整流调压器、风挡电机、锁具组合、蓝牙基站、蓝牙钥匙、辅助指示控制器、电子龙头锁、无钥匙启动总成、主动钥匙、风挡电机、、闪烁器、碳罐电磁阀、油位传感器、GPS天线、机油低压报警开关、胎压传感器、蜂鸣器、后雷达、启动继电器、辅助继电器、T-BOX(智能终端)、侧倾传感器、排气管、排气消声器(自然变色及外部因素导致损害除外)、前照灯总成(包含控制器)、前后转向灯、后尾灯、喇叭、雾灯、辅助指示灯、左右手把开关、USB/Type-C电源、12V电源输出座组合、散热器总成、散热器盖、风扇电机组合、副水箱组合、副水箱盖、 散热器进出水管、空滤器总成(滤芯除外)、燃油泵、高压油管组合、汽油过滤器、双向阀、碳罐、点火线圈、氧传感器、触发器、水温传感器等 一年或15000KM 一年或30000KM 两年(不限里程) 两年(不限里程) 非外力导致的性能或功能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给予三包服务 (私自拆解,改装,或用作其他用途造成的损坏除外)
油箱 1、非外力导致的油箱变形、渗漏汽油的换新(私自拆解,改装,或用作其他用途造成的损坏除外)
2、表面烤漆问题导致的锈蚀、变色、起层、龟裂的6个月或3000KM内的可以换新
前后制动盘、链轮座、前后链轮、驱动链条、同步带 一年或6000KM 一年或6000KM 一年或6000KM 一年或6000KM 非外力导致的断裂等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给予三包服务 (私自拆解,改装,保养不当或用作其他用途造成的损坏除外)
外观覆盖件、前后座垫 6个月或3000KM 6个月或3000KM 6个月或3000KM 6个月或3000KM 因烤漆问题导致的锈蚀、变色、起层、开裂可以换新 (人为损坏,受外部破坏的除外)
蓄电池 一年或6000KM 一年或15000KM 一年(不限里程) 一年(不限里程) 1.外壳破裂、漏电解液、极柱断裂或松脱,属制造原因的给予三包(人为改装线路或存放不当造成损坏除外)
其他说明 全车油封 发生漏油、异常磨损等质量问题可以换新 (人为损坏,受外部破坏的除外)
各种软轴、拉索 发生干涉、断裂等质量问题可以换新(人为损坏,受外部破坏的除外)
全车轴承 发生异常磨损、碎裂等质量问题可以换新 (人为损坏,受外部破坏的除外)
轮胎 3个月或3000KM 3个月或3000KM 3个月或3000KM 3个月或3000KM 发生鼓包、起层、老化开裂等质量问题可以换新 (人为损坏,受外部破坏的除外)
不予“三包”范围的说明
1)已超出三包保修期限的车辆;
2) 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未按CFMOTO保养里程间隔进行保养造成损坏的。
3) 购买后正常磨损和消耗品(如:保养、日常使用消耗品)。
4) 用户自行拆卸、改装、使用不当、保管不善以及恶意行为等外因而引起的损坏;
5) 未按使用说明书使用,超出本公司所规定的规格限度而造成损坏的。
6) 非春风公司指定(或授权)的维修单位维修不当而造成的损坏;
7) 使用非春风公司的原装部分及专用机油而引起的损坏;
8) 易损消耗件、保养件不在三包之列,易损消耗件包括:火花塞、贴花类、垫片,垫圈类 标准紧固件、燃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机油滤芯)、驱动链条、链轮、后视镜(非质量因素损坏) 、空气滤芯、制动(蹄块)片、轴承类(非质量因素损坏)、离合器片(摩擦片、钢片、压板)、灯泡类、保险丝(片)、橡胶件类(脚蹬橡胶、轮胎、软管类、散热水管、发动机连接缓冲系统、其他橡胶件等部分的非质量因素损坏)、润滑油(如机油,润滑脂等)以及技术上使用的液体(如电瓶电解液/冷却液/制动液/油脂等)、高压油管组合(非质量因素或未按规定养护更换的(使用两年需更换);
9) 由外部影响(比如碎石,道路用盐,工业排放以及其他环境影响或者用不恰当的清洗剂清洗,如煤烟、药品、鸟兽粪、盐分的侵蚀及酸雨等腐蚀性物质)导致油漆损坏或者部分损坏的;
10) 所有因故障引起的二次损坏和因为厂家保修直接或者间接产生的费用(比如通讯、食宿、租车公共交通,打捞费用拖车费用,过夜住宿等)以及其他财物损失(比如因停工引起的,收入损失,时间损失和其他事情);
11) 对使用功能没有影响的、感觉上的现象。如:任何美学或者声学上的不影响或者只有细微影响车辆使用的(比如隐蔽的或者微不足道的瑕疵,正常驾驶的噪音或者震动);
12) 因时间变化而引起的不良现象(比如喷过漆的或者有金属保护层的表面的自然褪色、镀层生锈等);
13) 车架号或者发动机号被私自改动过的车辆;
14) 购买者自行调整里程表上显示的里程信息,按超过保修期限计算;
15) 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其他外部原因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等引起的零部分损坏;
16) 按处理价出售的摩托车,以及用户用作竞赛、试验、出租、营运的等特殊用途使用的摩托车;
17) 无有效“三包”凭证和有效发票。

 

公务两轮电动车系列三包细则:

类别 零部件 保修期限 保修说明
电池 动力电池 3年/3万公里 1、3年或3万公里(其中0-6个月或5000公里以内换新;后30个月维修或更换维护电池),2者以先到为准;
2、锂电池在规定使用环境下正常使用(充电环境温度范围:-5°C~50°C,放电环境温度范围:-10°C~50°C)且非外力导致,出现电压异常、无法充电等故障,用放电仪检测容量低于75%的给予三包服务(私自拆解,改装,或用作其他用途造成的损坏除外)
电机 驱动电机 3年/3万公里 1、减速箱需要定期保养;
2、油封,传感器按照2年进行质保;
3、缺相、烧毁、退磁等非外力导致的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给予三包服务(私自拆解,改装,或用作其他用途造成的损坏除外)
电器部分 充电器、ECU、VCU、DCDC 1年/1万公里 非外力导致的性能或功能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给予三包服务(私自拆解,改装,或用作其他用途造成的损坏除外)
仪表 出现不显示、显示不全、跳字不准确的给予三包(人为因素导致仪表刮伤、破损除外)
灯具:大灯总成、后尾灯、转向灯 因灯具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的给予三包(人为改装线路造成损坏除外)
开关:左右手把开关、边撑感应开关、制动开关 出现开关失灵、开关不能到位或复位;质量问题导致按扭脱落、断裂;内部短路、断路、接触不良的给予三包(人为改装线路造成损坏除外)
闪烁器、喇叭、调速把、电池充电接口及其它电器件 发生性能故障或质量问题且无法修复的给予三包(人为改装线路造成损坏除外)
车体部分 车架 3年 在正常行驶,使用情况下发生以下问题予以保修(1年内换新,1年后维修):
1、关键部位裂纹、断裂
2、超过10平方厘米面积的烤漆起泡
3、车架不正,引起行驶跑偏因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改变车架结构不予保修
方向把 2年/2万公里 出现开裂、断裂、两边高度不平、长短不一的给予三包(因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方向管变形或损坏除外)
轮毂 出现钢圈起层、断裂、变形的给予三包(因使用维护不当使轮毂变形,划碰伤,超负荷使用损坏除外)
方向柱 出现立管与下连板脱焊;开裂、断裂的给予三包(因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变形、损坏的除外)
前/后减震器 正常使用下出现底筒叉管断裂;油封漏油,脱焊、阻尼器活塞连杆断裂的给予三包(使用不当造成明显伤痕导致漏油、被拆卸过且不能复原;减震软或硬的感观不良的除外)
前/后制动总成 出现制动系统由于泄漏气、气阻、泵压明显下降、制动钳块卡滞造成制动失效的给予三包(人为损坏,受外部破坏的除外)
后平叉 正常使用出现断裂、脱焊的给予三包(因人为因素或外力导致的损坏除外)
ABS组件 1年/1万公里 非外力导致的性能或功能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给予三包服务(私自拆解,改装,或用作其他用途造成的损坏除外)
脚蹬总成 正常使用下出现变形、断裂以及非外力导致的功能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给予三包服务(私自拆解,改装,或用作其他用途造成的损坏除外)
座垫 因座垫质量问题开线、开裂的给予三包(因人为因素、正常磨损或外力导致的损坏除外)
外观烤漆塑件 因烤漆问题导致的脱皮、龟裂面积在1平方厘米以上可以更换(人为损坏,受外部破坏的除外)
其他 上表未涉及的其它零部件(含易损易耗件) 不予保修 1.家庭使用的车辆,其三包期限按上表所规定的。
2.如果您长时间不使用电动车,请务必至少1个月给电池补充电1次,提升电池使用寿命,避免亏电不能三包导致的损失。
3.易损消耗件包括:贴花类、垫片,垫圈,垫块类、标准紧固件、驱动皮带、后视镜、制动(蹄块)片、前后轮轴承、灯泡类、保险丝(片)、橡胶件类、脚蹬橡胶、轮胎、软管类、其他橡胶件;润滑油(如齿轮油,润滑脂等)以及技术上用的液体(如冷却液/制动液等);
备注 所有零部件不循环三包,质保期内更换的零部件三包期按车辆购买时间的三包期剩余日期计算;用户付费单独购买或更换的零部件,其三包日期从购买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售出产品发生以下情况的,不属于保修服务范围,需用户自费进行维修及相关服务:
1、超过规定“三包”时限和范围的,视为超出保修期。
2、用户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规定正确使用、驾驶、保养及调整而造成的。
3、售出产品因雨水、冰雪浸泡、烟熏、药品、化学用品腐蚀等造成的损坏或自然产品故障或损坏的。
4、售出产品遭遇不可抗力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社会事件、群体事件、暴力犯罪等)造成的故障或损坏的。
5、未在官方授权服务中心进行维修,自行改装、分解、维修以及破坏产品整体及零部件正常使用状态的。
6、用户使用非原厂配件造成的零部件损坏或擅自改动电路、线路配置的。
7、用户在行驶过程中撞车、摔车、超载、超速等人为因素而造成的产品故障或损坏的。
8、按处理价出售的以及用户用作竞赛、试验、出租、营运的等特殊用途使用的。
9、对使用功能没有影响的、感觉上的现象,因时间变化而引起的不良现象(如油漆件保护层的表面自然褪色)。
10、赠送物品类不在保修范围。

 

 

公务燃油四轮车系列三包细则:

零部件 保修周期 保修说明
油漆件、装饰件、闪光器组合、喇叭、蜂鸣器、灯具、仪表、消声器、各类开关、12V电池、前后桥总成、传动半轴、前后传动轴、上下摆臂、拉杆、转向节、方向把(盘)、方向柱、转向拉杆、前支架、油箱、水泵(含电动水泵)、水箱、中冷器、空调系统(含管路、冷凝器、蒸发器、膨胀阀、温度传感器)、水箱风扇、副水壶、顶杠、安全带、前风档玻璃、主动轮、从动轮、换档机构、驻车机构、绞盘电机系统、副车架、前后货架、扶手、侧边门、后货箱、平衡杆系统、脚踏支架、拖车电源插座、靠背支架、座垫(椅)、空气弹簧、锁具、各类继电器等; 购车六个月不限里程保修内容 非外力导致的性能或功能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给予三包服务 (私自拆解,改装,或用作其他用途造成的损坏除外);
曲轴箱体、缸头、缸体、曲轴、连杆、活塞总成、配气机构、变速机构、磁电机、磁电机转子、机油泵、启动电机、超越离合器、涡轮增压器、空调压缩机、发动机内部传动齿轮及轴承;主车架、轮辋、制动系统(不含软管,制动片)、主副电缆、前后减震、ECU、电喷元器件、EPS 系统、车身控制器、整流调压器; 购车一年不限里程保修内容 非外力导致的性能或功能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给予三包服务 (私自拆解,改装,或用作其他用途造成的损坏除外);
不予三包的范围
1) 已超出三包保修期限的车辆;
2) 未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未按 CFMOTO 保养里程间隔进行保养造成损坏的;
3) 用户自行拆卸、改装、使用不当、保管不善以及恶意行为等外因而引起的损坏;
4) 未按使用说明书使用,超出说明书所规定的规格限度而造成损坏的;
5) 非春风公司指定(或授权)的维修单位维修不当而造成的损坏;
6) 使用非春风公司的原装部件及专用机油而引起的损坏;
7) 易损消耗件、保养件不在三包之列,易损消耗件包括:火花塞、贴花类、垫片,垫圈类 塑料卡扣、标准紧固件、燃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机油滤芯)、驱动链条、链轮、后视镜(非质量因素损坏) 、空气滤芯、制动(蹄块)片、前后轮轴承(非质量因素损坏)、离合器片、球头类、灯泡类、保险丝(片)、橡胶件(CVT皮带、轮胎、软管,非质量因素损坏)类、发动机连接缓冲系统(非质量因素损坏);润滑油(如机油,润滑脂等)以及技术上用的液体(如电瓶电解液/冷却液/制动液等),车辆12V电池超30天未使用亏电;
说明:关于CVT皮带,经销商新车到店进行PDI检查时发现皮带损坏,可以三包处理,已售出车辆不予质保
8) 由外部影响(比如碎石,道路用盐,工业排放以及其他环境影响或者用不恰当的清洗剂清洗,如煤烟、药品、鸟兽粪、海水盐分的侵蚀及酸雨等腐蚀性物质)导致油漆损坏或者部件损坏的;
9) 所有因故障引起的二次损坏和因为厂家保修直接或者间接产生的费用(比如通讯、食宿、租车、公共交通,打捞费用拖车费用,过夜住宿等)以及其他财物损失(比如因停工引起的,收入损失,时间损失和其他事情);
10) 对使用功能没有影响的、感觉上的现象;如:任何美学或者声学上的不影响或者只有细微影响车辆使用的(比如隐蔽的或者微不足道的瑕疵,正常驾驶的噪音或者震动);
11) 因时间变化而引起的不良现象(比如喷过漆的或者有金属保护层的表面的自然褪色、镀层生锈等);
12) 车架号或者发动机号被私自改动过的车辆;
13) 购买者自行调整里程表上显示的里程信息,按超过保修期限计算;
14) 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其他外部原因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等引起的零部件损坏;
15) 按处理价出售的摩托车,以及用户用作竞赛、试验、出租、营运、特技表演等特殊用途使用的四轮车;
16) 无有效“三包”凭证和有效发票。

 

公务车警具与智能设备三包细则:

项目 零部件归属类 保修期限 质保说明
警具设备 警灯、扬声器 一年 产品出现性能故障或质量问题且无法修复,经调查核实系产品质量本身原因所致。
智能设备 智慧铁骑系统、显示屏

 

本《CFMOTO公务车系列产品三包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并享有修改调整的权利!
本条例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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